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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重点行业领域市场秩序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7-08  |  来源: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专栏:本市政策  |  浏览量: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重点行业领域市场秩序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府办发〔2024〕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单位:

  《德惠市重点行业领域市场秩序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7日

  德惠市重点行业领域

  市场秩序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依照长春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重点行业领域市场秩序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长府办发〔2024〕13号)总体精神,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增加有效供给,提振消费信心,市政府决定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市场秩序综合治理,现结合德惠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德惠市重点行业领域市场秩序综合治理工作专班,负责对此项工作全面统筹调度,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刘 宏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郭丽冰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刘竞阳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宋向波 市政府副市长

  赵 莉 市政府副市长

  刘 旭 市政府副市长

  孙 凯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 石 坚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晓波 市教育局局长

  丁日超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柏林 市财政局局长

  甘荔枝 市民政局局长

  胡海波 市司法局局长

  侯廷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永强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树岩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玉东 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

  李德斌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凤虎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振权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 强 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凤虎局长兼任。

  二、治理重点

  (一)综合治理旅游行业领域市场秩序

  由文化和旅游部门牵头,交通运输、工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配合,以旅游景区(景点)和旅行社、旅游中介服务等为重点,聚焦旅行社、导游资质管理,持续整治无证无照经营、无证上岗等违法行为;聚焦旅游服务行为管理,持续整治诱导消费、强迫购物等违法行为;聚焦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持续优化旅游业服务标准,畅通投诉渠道,推行接诉即办,最大限度压缩消费投诉处理时限。重点整治:“黑旅行社”“黑导游”未经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等行为;不合理低价游、擅自变更行程或增加自费项目、强迫购物等行为;酒店、餐馆、景区(景点)经营者向出租车、网约车驾驶员等暗中提供回扣行为。

  (二)综合治理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市场秩序

  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文化和旅游、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配合,以车站、景区(景点)等为重点,聚焦营运资质管理,持续整治道路客运与出租行业非法营运行为;聚焦营运行为管理,持续整治甩客、拒载、违规拼客、索要高价等问题;聚焦运力调控,持续完善出租车、网约车、包车等统筹管理。重点整治:未取得道路客运和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营运活动行为;出租车违规揽客拼客、甩客、拒载、索要高价、故意绕道等行为;出租车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等行为。

  (三)综合治理商贸行业服务领域市场秩序

  由工信部门牵头,文化和旅游、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配合,以餐饮、住宿等商贸行业为重点,聚焦服务质量提升,规范企业运营,持续开展教育培训,规范使用文明用语,不断提升满意度。重点整治:商贸企业不规范经营、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行为。

  (四)综合治理住宿领域市场秩序

  由公安部门牵头,文化和旅游、工信、市场监管、卫健、消防等部门配合,以宾馆、酒店、民宿、浴池(含住宿)等为重点,严厉查处未取得特种行业许可从事旅馆业经营活动,聚焦经营行为管理,持续整治欺客宰客、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聚焦住宿卫生安全管理,持续整治消防安全不达标、环境卫生差、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等情况;聚焦破除制度盲区,明确民宿准入条件,有效增加市场供给,更好满足游客住宿需求。重点整治:未取得特种行业许可从事旅馆业经营活动行为;囤积房源、哄抬价格、拒绝履行价格承诺等行为;欺客宰客、图不符实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等行为;宾馆、旅店等住宿场所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等行为。

  (五)综合治理餐饮服务和商品流通领域市场秩序

  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工信、公安等部门配合,以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为重点,开展综合性治理。餐饮服务领域,突出食品进货查验、卫生安全、价格管理等内容,重点整治:非法添加、使用过期变质食材、采购来源不明原料、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后厨用餐环境卫生脏乱差,提供消毒不合格餐具等行为;明码标价不规范、“阴阳价单”、低标高结等行为。商品流通领域,突出燃气具、消防器材、电动自行车等涉及安全的产品和户外服装、汽柴油、儿童用品等旅游常用商品,重点整治:“山寨”等侵犯知识产权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掺假、售假、价格欺诈、计量欺诈、宣传欺诈等行为;“鬼称”、缺斤短两等行为;电商、直播带货、网络餐饮平台等经营主体夸大功效、“刷单炒信”等行为。

  对金融、教育、医疗、养老、住房,以及水电气暖等其他民生领域,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从人民群众的吃、住、行、游、乐、购等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行业领域入手,注意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安全,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市重点行业领域市场秩序综合治理工作专班的工作要求,实行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的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秩序”的要求,落实部门职责,并发挥统筹督导和业务指导作用,推动综合治理标本兼治。

  (二)坚决打击违法行为

  充分利用12345等投诉举报平台信息,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多渠道收集违法问题线索。对涉及多领域的违法案件,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集中力量严惩重处。保持重点行业领域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集中曝光典型案例,实现查办一个案件、警示一个群体、规范一个行业。

  (三)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各相关部门要完善信息报送机制,保持渠道通畅,确保信息传递准确及时。要建立任务清单,并自行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对上级转(交)办、督办以及自行发现的重点问题线索进行记录,并逐一解决。要充分发挥联络员作用,保证统计数据、信息报送及时准确。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及需要上级协调办理的案件线索可随时报送。

  (四)强化督导跟踪问效

  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对治理成效不明显、负面舆情集中的进行督查督办;对工作不力、流于形式的下发提醒函督促整改,必要时约谈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坚持“刀刃向内”,对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不闻不问、拖延处置,以及对违法案件有案不立、压案不查、徇私舞弊的直接责任人,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1.《德惠市旅游行业领域市场秩序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2.《德惠市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市场秩序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3.《德惠市商贸行业服务领域市场秩序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4.《德惠市住宿领域市场秩序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5.《德惠市餐饮服务领域市场秩序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6.《德惠市商品流通领域市场秩序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附件:

附件1 德惠市旅游行业领域市场秩序综合治理实施方案.docx
附件2 德惠市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市场秩序综合治理实施方案.docx
附件3 德惠市商贸行业服务领域市场秩序综合治理实施方案.docx
附件4 德惠市住宿领域市场秩序综合治理实施方案.docx
附件5 德惠市餐饮服务领域市场秩序综合治理实施方案.docx
附件6 德惠市商品流通领域市场秩序综合治理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