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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占用耕地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是集行政、民事、刑事、公益诉讼审判和检察、执行等内容于一体的综合性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非法占用耕地行为人的法律责任,筑牢耕地保护的司法屏障。《规定》重点包括七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非法占用耕地的行政法律责任主体、行政机关对新建违法建筑的制止权以及行政处罚的追责期限,依法追究非法占用耕地行为人的行政法律责任。第一,《规定》针对不同情形,分两款分别规定实施非法占用耕地行为,以及行政机关在履行合理审慎的调查义务后,仍不能确定非法占用耕地行为主体的情况下,实际占有、使用土地且拒不配合行政机关依法处置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属于依法应当承担非法占用耕地行政法律责任的主体。第二,《规定》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九条以及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的有关内容,规定行政机关可以依据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采取查封施工现场等措施制止继续施工的违法行为。第三,针对非法占用耕地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的追责期限问题,《规定》进一步明确在耕地恢复至未被占用的状态之前,应当视为具有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继续状态”,行政处罚的追责期限应当从违法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二是明确非法占用耕地合同的效力及相应法律后果,依法追究非法占用耕地行为人的民事法律责任。对于涉及非法占用耕地的合同效力的认定,《规定》结合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明确规定当事人约定占用耕地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以及约定买卖、租赁建在耕地上的房屋等内容违反土地管理法的禁止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约定无效。此类合同被认定无效的,在确定财产返还、折价补偿、赔偿损失时,人民法院应当按照诚信原则和公平原则,结合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合理确定各方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三是明确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行为方式等,依法追究非法占用耕地行为人的刑事法律责任。第一,明确了非法占用耕地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行为方式和数量标准。第二,明确了非法占用耕地同时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污染环境罪、非法采矿罪等犯罪情形下,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的竞合适用规则。第三,规定了从重处罚和从宽处罚的情形。第四,规定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涉耕地领域有关职务犯罪的处理,特别是明确了同时构成受贿罪的,应当数罪并罚的处理规则。第五,规定了单位犯罪、反向行刑衔接以及多次实施非法占用耕地犯罪数量、数额的累计计算等问题。 四是明确责令限期拆除决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以及起诉期限问题,充分保障当事人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的权利。第一,关于责令限期拆除决定是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以及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问题,《规定》明确当事人可以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关于行政机关在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中一并作出罚款等决定时,如何计算起诉期限问题,《规定》进行了区分处理,即行政机关未依法告知就责令限期拆除行为适用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十五日起诉期限的,结合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以及从有利于保护行政相对人诉权的角度出发,起诉期限适用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以及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例外情形是,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决定时,已经依法告知就责令限期拆除决定适用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起诉期限的,鉴于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属于特别规定,此时应当分别适用不同的起诉期限。 五是完善案件审理和裁判方式,明确执行标准,切实维护农民合法的用地权益。第一,对非法占用耕地建设但用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等若干情形,《规定》明确人民法院应当判决撤销责令限期拆除决定,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第二,针对撤销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情形,《规定》明确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责令限期拆除决定违法的同时,可以判决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第三,《规定》明确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作出后,有关部门对国土空间规划依法作出调整,被告以相关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符合调整后的规划为由,改变被诉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准许。第四,对于当事人起诉要求行政机关履行违法占地查处职责案件,《规定》明确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参照规章,并结合国务院及其组成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就非法占用耕地问题依法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被告是否履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查处职责,或者依法作出补办、完善手续、在一定期限内予以保留等处理决定进行审理,并依法作出裁判。第五,针对涉非法占用耕地案件执行标准不明确的问题,《规定》明确人民法院执行涉及耕地的生效判决书、调解书时,应当将维持或者恢复耕地种植条件作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的标准。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委托相关机构对是否已经达到维持或者恢复耕地种植条件进行评估。 六是科学划分行政赔偿责任,实现对行政机关的精准监督。实践中,部分行政机关因工作人员与他人恶意串通、审查申请材料不严格、第三人提供虚假材料等原因,导致当事人非法占用耕地进行建设并因此遭受损失,对此,行政机关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规定》明确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行政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综合考虑批准行为在损害发生和结果中的作用大小等因素,依法确定行政机关的赔偿责任。 七是明确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职责,强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针对违反法律规定,非法占用耕地导致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规定》明确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提起公益诉讼,强化对耕地的全链条保护。
专栏 国内动态2026-05-13 -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对外公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对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以及第三方互联网平台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为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提供服务的行为,进行全面规范。办法将于今年9月30日起实施。 当前,部分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存在虚假宣传、无序竞争等问题。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网信办、国家外汇局等八部门联合发文,从营销资质、内容、行为等多方面规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活动。 根据办法,金融机构及其委托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必须在金融管理部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进行,不得为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期货活动、非法吸收存款、非法放贷、虚拟货币发行交易等非法金融活动提供网络营销服务或便利。 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压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要求其对网络营销内容的合法合规性负责,建立审核工作机制。要求网络营销内容应当使用准确通俗的语言介绍金融产品关键信息,不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 根据办法,贷款产品将不得使用“低门槛”“秒到账”“低利率”等营销话术;支付机构的收银台页面中支付工具必须与贷款等金融产品区隔展示,不得误导用户混淆支付工具与贷款产品;非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不得通过直播、短视频、公众号等形式营销金融产品,特别是以荐股形式开展的非法证券投资咨询。 此外,办法还着重厘清金融机构与第三方互联网平台的权责边界,要求金融机构加强对合作平台的事前评估和持续管理,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不得违规介入金融产品销售环节。
专栏 国内动态2026-04-29 -
记者近日获悉,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进一步优化投资审批权限配置、提升投资服务便利度、强化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管,着力扩大有效投资。 《意见》提出,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配置。按照权责一致、监督有效并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厘清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职责边界。加强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领域政府投资项目的提级论证管理,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在严格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方面,《意见》提出,规范实行审批管理的项目范围,对应由政府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和实质性承担偿还责任的项目,严禁违规通过国有企业等以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形式规避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完善项目建设标准和投资概算核定标准体系,严格项目概算约束;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终身负责制。 中国投资咨询战略与管理咨询事业部副总经理王小文表示,我国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有着严格的区分,各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分别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执行。《意见》提出“严禁违规通过国有企业等以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形式规避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堵住将政府投资项目包装为国企投资项目融资建设的漏洞,进一步剥离地方国企的政府融资职能,避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意见》还提出,“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终身负责制,对违规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王小文表示,这是投资审批领域首次明确写入“决策终身负责制”,更有利于各级政府部门科学决策,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避免“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在规范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方面,《意见》提出,动态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各省级政府要根据项目性质、市县承接能力等,合理确定本地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权限;推进项目备案信息和备案证明标准化,加强备案信息完整性、产业政策符合性核查;强化企业投资管理政策和产业政策、要素资金管理政策的协同联动。 在提升投资审批效率和促进项目落地方面,《意见》提出,深入推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进一步精简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对同一部门并联审批的报建事项实行合并办理;规范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严厉打击规避招标、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项目建设实施管理,完善投资项目建设实施信息填报等制度。 《意见》还强调,增进改革协同衔接。加强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与项目投融资机制改革、重点领域价费改革等的协同配合,更好发挥叠加效应。进一步健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价费机制,保障项目可持续运行。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导,按程序修订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规定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对违法违规增设投资审批环节、评估评审事项等予以清理规范。
专栏 国内动态2026-04-17 -
3月23日,农业农村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七部门在京联合召开视频会议,部署2026年春耕备耕农资打假工作。 会议强调,今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要全力做好农资打假,持续做好农资供应保障,为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保驾护航。当前春耕备耕正由南向北陆续展开,要迅速开展专项排查检查,强化春耕农资供应,确保农资产品质量合格。对农资“忽悠团”、禁限用农药非法生产经营使用、非标地膜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协同推进网络农资监管,切实加大抽检和执法办案力度,及时公布典型违法案例,营造依法严惩的高压态势,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专栏 国内动态2026-03-31 -
中央网信办3月10日通报,在近期开展的“清朗·2026年营造喜庆祥和春节网络环境”专项行动中,督促网站平台集中整治恶意挑动负面情绪、借AI生成传播“数字泔水”、炮制发布不实信息、为违法活动引流等问题。截至目前,依法依约处置账号3.9万余个,清理违法违规信息70.8万余条。 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心跳存档”等账号借争议话题,恶意挑动负面情绪。微博账号“心跳存档”、微信账号“臧老师商业咨询”、小红书账号“匡少见”等,宣扬不良价值观,恶意挑动性别对立。抖音账号“晨晨晨可爱”“茗兮”等,以晒春节压岁钱、比拼年货档次等名义发布炫富内容,挑起攀比对立情绪。相关账号已被依法依约处置。 二、“回头是岸..”等账号为违法活动引流,借机牟利。微信账号“回头是岸..”、快手账号“咚安·”、微博账号“泡胡说体育”等,以“赛事竞彩分析”“预测球赛结果”等为由,通过发布隐晦视频、在评论区留言等方式,为赌球活动违规引流,并提供付费咨询。抖音账号“倖諨のFeel”、小红书账号“糖分超标”等,通过“同城交友”“寻找生理搭子”等话题发布暗示性图文信息,诱导用户私下联系,进行色情引流。相关账号已被依法依约处置。 三、“胖公公Ai”等账号生成传播“数字泔水”等垃圾信息,干扰网络生态。快手账号“胖公公Ai”、抖音账号“情侣塌床日记”等,利用AI批量生成传播“胖妞掉水里”“大公公掉坑”等逻辑混乱、高度雷同的低质内容。微信账号“阿宥游戏解说”、小红书账号“跨界玩家”等,利用AI魔改《三国演义》《西游记》等经典名著,传播含有血腥、恐怖、诡异等画面的“外国山海经”内容,部分视频配有“儿童动画”等标签,侵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相关账号已被依法依约处置。 四、“金锦澈”等账号炮制发布不实信息,误导公众认知。抖音账号“金锦澈”、微信账号“倪刃”、小红书账号“海苔Fenton”、微博账号“守江富”等,春节期间恶意炒蹭社会热点事件,编造绿皮火车严重超员、高速隧道发生爆炸等虚假不实信息。相关账号已被依法依约处置。 下一步,网信部门将继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坚决遏制网络生态乱象,对违规行为发现即处置。同时欢迎广大网民积极参与监督举报,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专栏 国内动态2026-03-13 -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招标投标领域人工智能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2026年底,招标文件检测、智能辅助评标、围串标识别等重点场景在部分省市实现全覆盖应用;2027年底,更多重点场景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形成一批模型训练、场景应用、机制保障等方面的经验做法,有效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场景牵引、安全可控的原则,提出了20个重点场景。 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表示,意见通过推动招标投标和人工智能深度融合,改进招标投标范式,提升服务和监管的数智化水平,对于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优化招标投标市场环境,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据介绍,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各地加大组织实施力度,积极协调解决数据和算力需求,尽快确定应用场景和实施路径,分类推动落实,健全应用保障机制。按照2026年底和2027年底设定的两个目标,积极稳妥推进更多重点场景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力争取得更多实效。
专栏 国内动态2026-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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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邹鹏亮)近日,省交通运输厅结合行业发展实际,印发《2026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围绕六大关键领域精准发力,推出22条务实举措,全方位擦亮交通领域营商环境“金字招牌”,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交通支撑。此次实施方案聚焦公平开放市场、便捷高效政务、服务保障要素、诚信守诺信用、内通外联开放、公正透明法治六大环境靶向施策,靶向破解经营主体发展痛点、政务服务堵点、行业治理难点,政策覆盖市场准入、政务办事、运输保障、信用监管、对外开放、执法监管等全链条。在公平开放市场环境构建上,通过4项举措打破壁垒、激发活力。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常态化清理不合理限制性规定;放宽交通基建市场准入,鼓励社会资本、民营企业深度参与重大工程建设,以保函、保单等多元担保方式减轻企业资金压力;简化公路工程分包流程,释放专业化施工活力;从严规范招投标与政府采购全流程监管,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维护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升级便捷高效政务环境,以4项改革提升办事体验。持续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整合大件运输、信用修复等高频事项集成办理;对标先进压缩审批时限、精简申报材料,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一网通办;依托政策直达平台实现惠企政策精准推送、清晰解读;健全企业诉求闭环处置机制,畅通12328热线、线上服务平台等诉求渠道,确保群众与企业诉求响应率、解决率、满意率均达90%以上。夯实服务保障要素环境,拿出6项硬举措强服务、降成本。深化跨区域运输便捷化行动,推进百条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加快交通物流与制造业融合,推广多式联运、“一单制”模式,助力物流降本增效;升级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完善充电、适老化配套;加大公路养护、农村公路建设投入,年内实施干线公路养护421公里,新改建及提质农村公路超目标任务;持续完善“司机之家”等便民设施,全方位关爱货运、出租司乘群体。筑牢诚信守诺信用环境,依托2项机制正本清源。强化政务诚信建设,严防“新官不理旧账”,常态化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创新差异化信用监管模式,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实施分类监管,推行轻微失信柔性修复,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拓宽内通外联开放环境,以3项行动打通开放通道。加密重点城市群航班、拓展国际航线,加快边境公路、界河航道等项目建设;推进中俄跨境交通设施合作,扩大国际道路运输规模化发展;加快智慧口岸建设,实现口岸车辆预约通关,持续提升跨境运输便利化水平。筑牢公正透明法治环境,通过3项内容规范行业治理。扎实推进普法宣传与规章制度清理评估,完善行业法治体系;统一行政执法标准、规范执法流程,强化跨层级、跨部门联合执法;大力推行无感监管、非现场执法,运用电子围栏、智慧调度等数字化手段,实现精准监管、无感监管,做到监管有力度、服务有温度。下一步,省交通运输厅将细化举措落地细则、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督导落实,推动22条措施全面落地见效,以交通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助力全省要素流通更顺畅、市场活力更充沛、对外开放更深入,为吉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贡献交通力量。
专栏 省内动态2026-05-13 -
本报讯(记者王欣欣 实习生赵艺涵)4月8日,记者从解读《2026年松原市营商环境优化工作方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松原市将明确围绕市场、政务、要素、信用、法治、产业六大环境部署28项具体任务,配套四项硬核保障措施,持续打造“不叫不到、随叫随到、服务周到、说到做到”的“四到”营商环境。松原市将以经营主体感受为第一标尺,全方位优化营商环境。在市场环境上,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健全退出机制,保障经营主体公平发展;政务环境方面,年底实现高频事项“全程网办”“掌上办”全覆盖,上线“查小鱼”AI政务助手,提供7×24小时服务,完善12345热线企业专席处置机制;要素环境方面,聚焦用地、人才、融资、电力等关键需求,打通普惠金融“最后一公里”;信用环境上,将推行信用修复“双书同达”制度,提升信用信息共享质效;法治环境方面,实施行政检查备案制度,扩大“白名单”管理,实现更大范围“无事不扰”,多部门协同保护知识产权;产业环境方面,针对特色产业推出新能源“护航计划”、现代农业“沃土计划”、新文旅“暖心计划”三大专项计划。同时,制定四项硬核保障措施:由市纪委监委牵头开展“中梗阻”“掐脖二”问题专项整治;发挥数字化监测作用,依托监督员和监测点完善监测评价;围绕服务效能等四大领域开展明察暗访;加强宣传推广,营造全民共建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专栏 省内动态2026-04-29 -
春日吉林,干劲正酣、热潮涌动。在这股热潮背后,越来越多的经营主体有着切身体会:办事更方便了,发展更顺畅了。而这一切,正源于一场持续深化的营商环境之变。2025年12月4日,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这次全面修订,不仅是我省优化营商环境立法的一次“升级版”,更是一场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吉林,正以法治之力为经营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一场对标先进的思想破冰“为什么江苏能连续五年位列全国营商环境‘最佳口碑省份’?我们与先进地区的差距究竟在哪里?”2025年4月,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带着这样的疑问,赴江苏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立法调研。在江苏,调研组看到这样一幕:淮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从办事人角度出发,分类推出“自然人一件事”“创业者一件事”“兴业者一件事”,设置“办不成事”反映专窗,具象推动“办成一件事”高效便捷化。一位正在办理业务的企业负责人告诉调研组:“在这里,我们感受到的是‘被服务’,而不是‘被管理’。”于是,调研归来的报告中,有这样一段话:“我省亟待在转变思想、强化服务、提升素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真正从‘管理思维’向‘服务思维’深刻变革。”这种思想破冰,直接体现在条例修订的字里行间。条例明确规定,优化营商环境应当“以经营主体需求为导向”“增强服务意识”“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省人大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徐崇恩在审议意见报告中特别提出,落实省委部署,要把“践行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服务理念”贯穿服务经营主体全过程。“从解决问题到分析原因,从‘办成一件事’到‘办成一类事’,我们希望通过制度设计,真正建立起涉企政务服务难题解决的闭环工作机制。”徐崇恩说。一套精准破题的制度供给修订后的条例,共九章九十八条,从市场环境到政务服务,从要素支撑到信用建设,从开放提升到监管执法,每一章都直指经营主体的急难愁盼。“以前跨区域迁移,要在迁出地、迁入地来回跑。现在好了,条例规定简化了经营主体跨区域迁移的办理程序,这真是给企业松了绑。”长春一家科技型企业负责人感慨道。针对招投标领域的“隐形门”,条例明确禁止将经营主体特定行政区域业绩、本地缴纳税款社保等作为资格要求,并加强对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的全过程监管、全领域监管及信用监管。针对涉企收费乱象,条例要求建立全省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查询系统,对收费目录清单之外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越权收费、重复收费的,经营主体有权拒绝缴纳,并向营商环境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投诉举报。在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方面,条例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常态化实施,建立健全优惠政策跟踪落实制度,确保优惠政策“刚性兑现”;政务服务机构应当设置兜底服务窗口,及时协调解决办事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等等。更让人眼前一亮的是,条例在“要素支撑”上着墨颇多。围绕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条例规定:“支持符合产业政策导向、技术含量高、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上市挂牌融资,扩大直接融资规模”“鼓励金融机构依托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应收账款融资服务”“政府采购人应当支持配合中标的中小企业供应商办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数据也是生产要素。条例专门增加了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的内容,推进数据分类分级使用和市场化交易,强化高质量数据要素供给。“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次修法,就是要用法治方式解决好营商环境建设中的卡点、堵点问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韩金华如是说。一份掷地有声的法治承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向经营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员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条例中的这段文字,被许多企业家反复研读。“这是给企业吃下的‘定心丸’。”我省一家民营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过去我们最担心的就是‘新官不理旧账’,现在条例把政府的承诺写进了法律,这让我们投资的信心更足了。”政务诚信,是营商环境的风向标。条例指出,要“加强政务信用建设,健全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开展政务诚信评价,完善政府失信行为认定标准和失信惩戒措施”。条例明确规定:对因拖欠造成的损失,经营主体有权要求赔偿。对拒绝或者迟延支付经营主体账款,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在公务消费、办公用房、经费安排等方面采取必要的限制措施。信用建设的触角还延伸到监管执法领域。条例推行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经营主体减少抽查比例和频次”。同时,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让失信企业有了“重塑信用”的通道。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条例明确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不得简单化予以禁止或者不予监管。同时鼓励依法制定不予处罚、减轻处罚清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徐崇恩表示,“我们将持续跟踪条例实施情况,以法治力量护航吉林高质量发展,让更多‘近者悦、远者来’的故事在黑土地上精彩上演。”春潮涌动处,扬帆奋进时。条例的修订施行,不是终点,而是新的起点。吉林,正以“一流营商环境”为笔,在全面振兴和高质量发展的壮阔画卷上,奋力书写属于自己的时代篇章。
专栏 省内动态2026-04-17 -
本报讯(记者曲镜浔)记者从吉林省税务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25年全省税务部门持续深化“银税互动”合作机制,将企业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通过开展“银税互动”,帮助全省诚信纳税企业获得信用贷款375亿元。据悉,全省税务部门持续加强与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等监管机构及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协同合作,目前已推动23家银行接入“银税互动”平台。依托税收大数据,各合作银行针对不同行业和规模的企业需求,创新推出23款“因企施策”的信贷产品,服务覆盖面与信贷规模稳步提升。“银税互动”的核心在于构建“以信授信、以税促贷”的良性循环。税务部门在依法合规和企业授权的前提下,向金融机构共享企业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和部分涉税数据,为银行开展贷款风险评估提供真实、精准的数据支撑。金融机构可据此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诚信水平进行多维度精准画像,实现贷款申请的在线快速审批与额度测算,显著提升融资效率。“公司连续4年获评A级纳税人,日常积累的良好纳税信用在关键时刻变成了真金白银。通过‘银税互动’平台,我们成功申请到200万元的信用贷款,稳住了企业的资金链。”四平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于永会说。在夯实纳税信用基础方面,省税务局着力优化纳税信用服务体系,通过开展“同上合规一堂课”培训辅导、“一户一策”信用辅导、超前预警精准提醒、信用修复提速办理等方式,积极引导和帮助企业维护、修复纳税信用。2025年,全省共完成纳税信用修复15.4万户,助力企业积累信用资产,提升市场竞争力。
专栏 省内动态2026-03-31 -
本报3月2日讯(记者祖维晨)今天,省政府新闻办举行解读《吉林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026年重点行动方案》第二场新闻发布会,省司法厅、省商务厅、省政数局、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回应企业群众关切,详解今年我省优化营商环境的新部署、新举措。在政务服务领域,我省将以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圈内通办”为突破口,推动更多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和“不见面审批”。据介绍,在去年第一阶段92项事项实现“圈内通办”的基础上,今年将分批次推进第二、三阶段通办事项,预计年底前占全省年度总办件量70%的政务服务事项可实现“圈内通办”。同时,将推动一批事项从“圈内通办”拓展为“省内通办”。我省还将推出通办“心愿单”服务,企业群众可通过“吉事办”提交需求,相关部门将合力推动办事需求“马上如愿”。在便企利企方面,税务部门推出多项智能化服务。国家税务总局推出的新电子税务局智能开业功能,可实现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完成注册登记后,税务信息自动确认,足不出户即可开业。在跨区域迁移方面,企业可实现“一地申请、全程网办、自动迁移”,纳税信用级别、发票额度等权益和资质将得以延续,实现“无感迁移”。此外,“税费申报智能校验服务”可通过三道防线,帮助企业实现“申报即合规”,变“事后纠错”为“事中提醒”。在规范涉企执法方面,我省今年将开展深入纠治涉企行政执法重点问题攻坚行动,重点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同时,将全域推行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严格执行“入企扫码”,并制定涉企行政检查负面清单,为执法人员划定清晰“红线”。在优化外资环境方面,我省将持续做实做细外资企业服务,打造“四位一体”的服务机制,即做优外资企业圆桌会议机制、开展重点外资企业一对一服务机制、打造省市县三级投诉网络联动机制、健全权益保障与政策宣介机制,用可感可及的实在举措,让外资企业在吉林放心投资、舒心经营、安心发展。
专栏 省内动态2026-03-13 -
为全面贯彻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近日,通化市柳河县税务局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宣传引导,将纳税信用深度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肌理,为柳河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的“税动力”和稳固的“信基石”。一、高位推动,系统谋划诚信建设“新格局”柳河县税务局深刻认识到,纳税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优化营商环境的“软实力”,更是激发市场活力的“硬支撑”。构建“税务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纳税人自律”的税收诚信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二、创新载体,打造立体多元宣传“矩阵网”为确保宣传实效,柳河县税务局摒弃传统单一说教模式,积极构建线上线下融合、传统现代结合的立体宣传网络。在办税服务厅设立诚信宣传专区,通过电子屏、宣传册、展板等形式营造浓厚氛围。深入企业开展“点对点”“面对面”的政策宣讲和信用辅导。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提供个性化的信用管理和风险防控建议。柳河县税务局坚持将优化服务作为促进诚信纳税的根本途径。一方面,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拓展“最多跑一次”清单,精简流程、压缩时限,降低纳税人的制度性交易成本,让守法诚信办税更加便捷高效。另一方面,全面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推行柔性执法和说理式执法,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同时,完善纳税信用修复机制,为符合条件的失信主体提供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机会,引导其重回诚信轨道。三、展望未来,共绘和谐发展“同心圆”依法诚信纳税缴费,连接着国家“大家”与个人企业“小家”的共同利益。柳河县税务局此次大规模、高强度的诚信宣传活动,不仅是一次政策的集中普及,更是一次发展理念的深刻传递。它向社会昭示:在柳河,诚信将是企业最亮丽的名片、个人最宝贵的财富;诚信纳税汇聚的财力,必将更好地用于改善民生、促进发展,最终惠及每一位公民和市场主体。下一步,柳河县税务局将以此次宣传活动为新的起点,持续深化纳税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税收诚信融入社会治理各方面。我们期待与全县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携手并肩,共同浇灌诚信之花,厚植发展沃土,以税收诚信的涓涓细流,汇聚成推动柳河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和谐稳定的磅礴力量,共同绘就征纳互信、合作共赢的崭新篇章。
专栏 省内动态2026-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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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普及信用法治意识,营造“学条例、重信用、讲诚信”的浓厚氛围,近日,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德惠市分局组织开展了《吉林省社会信用条例》学习培训会。学习中,分别从《条例》制定背景、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解读,同时就《条例》在工作中如何落实作出具体部署,要求全局上下深入学习贯彻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体系,在本系统涉及的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中,运用好《条例》,严格要求、严格把关、严格纪律,落实好信用激励和监管措施。下一步,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德惠市分局将采取多种宣传方式组织开展《条例》“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形成广泛宣传《条例》、全面贯彻《条例》的良好氛围,共筑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专栏 市内动态2026-05-13 -
为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引导企业树立诚信经营理念,近日,岔路口镇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加油站、农资商店、食品超市等市场主体,开展“诚信进企业”宣传活动。严守计量关,为群众加上“诚信油”。在辖区加油站,镇政府工作人员重点检查了加油机计量检定情况,并向企业负责人宣讲“每一滴油都是承诺”的社会责任。要求加油站严把油品质量关,杜绝计量作弊、以次充好等行为,要以诚信赢得顾客的长期信赖。严把质量关,为农户送上“放心种肥”。在辖区农资商店,工作人员重点检查了种子、化肥等农资产品的进货台账、质量检验报告,仔细核查是否存在假冒伪劣、过期失效等问题。同时向经营商户宣讲“每一袋农资都关乎收成,每一次经营都要坚守诚信”的经营准则,要求农资店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坚决杜绝销售假劣农资、虚假宣传等失信违法行为,坚守诚信经营底线。下一步,德惠市岔路口镇将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宣传活动,引导辖区各类经营主体把诚信观念转化为自觉行动,共同营造“知信、用信、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专栏 市内动态2026-04-29 -
近日,德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开展企业年报主题宣传活动。活动通过现场指导、政策解读等方式,协助市场主体规范填报年度报告,引导企业恪守诚信经营理念,助力企业擦亮信用名片,为市场主体信用建设筑牢基础。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采用专人引导、现场操作演示等形式,向办事企业详细讲解企业年报的报送时间、填报流程、注意事项及相关政策要求,切实解答企业在年报填报过程中遇到的疑问。诚信经营是企业的立足之本,企业年报既是市场主体每年必须依法履行的法定义务,也是其公开经营状况、积累信用资本的重要途径。本次宣传活动有效增强了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提高了年报报送积极性,进一步规范了填报行为。下一步,德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开展多样化信用宣传活动,常态化做好年报指导服务,强化信用约束,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专栏 市内动态2026-04-21 -
为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诚信理念筑牢营商环境根基,近日,德惠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在召开营商环境监督员、监测点工作会议期间,同步开展信用宣传与诚信践诺系列活动,推动信用建设融入营商环境监督全流程。活动中,政数局围绕信用建设核心工作开展专题宣讲,全面解读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信用监管、信用修复等关键内容,明确信用建设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为营商环境监督员履职提供信用领域实践指引,助力监督员精准把握信用监督重点方向。会后,与会监督员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参与“共筑满意消费 倡导诚信经营”签字践诺活动,并在诚信条幅上郑重签名,以实际行动践行诚信理念。此次活动将信用宣传与营商环境监督深度融合,既普及了信用知识、强化了诚信意识,又完善了“政府主导、社会监督、企业参与”的信用建设与营商环境优化联动格局。下一步,德惠市政数局将持续深化信用宣传工作,健全信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营商环境监督员桥梁纽带作用,以诚信建设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诚实守信、公平透明的良好氛围。
专栏 市内动态2026-03-31 -
为深入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让诚信理念随新春祝福浸润人心,2月6日,德惠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开展新春送福诚信宣传活动,为一线干部职工与办事群众送上兼具文化韵味与诚信内涵的“新春文化年货”。活动现场暖意融融、墨香四溢。书法家们凝神挥毫,笔锋流转间,“诚实守信春意浓 ”“信立商潮通四海” “守信立身成大业”等一副副寓意深刻的春联跃然纸上,既饱含新春吉祥寓意,又将“诚信为民”的初心与“信用有价”的理念融入笔墨。围观群众纷纷驻足,有的轻声念着春联上的诚信佳句,有的拿出手机记录下这充满墨香的瞬间,工作人员则在一旁向大家细致讲解诚信建设的重要意义,让大家在感受传统文化魅力的同时,对诚信的价值有了更直观的认识。下一步,德惠市政数局将持续深化诚信文化建设与政务服务改革深度融合,以更多元化、接地气的宣传形式,推动诚信理念深入人心,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诚信德惠筑牢文化根基,让政务服务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专栏 市内动态2026-02-14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持续提升基层治理水平,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近期,德惠市惠发街道办事处开展“信用学习进机关,政务守信践于行”专题学习活动。活动中,组织干部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系统掌握文件精神和核心要求;分享交流典型诚信案例,汲取诚信建设实践经验。通过此次学习,让街道全体工作人员全面了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具体要求。下一步,惠发街道将进一步加大对信用知识和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向广大群众普及信用知识,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
专栏 市内动态2026-01-29